中新网香港10月25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24日晚表示,欢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这部将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10月2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香港特区立法会发表任期内第二份施政报告。李家超在报告中表示,把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设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图为李家超发表完施政报告后走出立法会会议厅。 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
据了解,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另外亦对港澳台同胞等不同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作出相应规定。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特区政府一直与社会各界人士共同携手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提升市民各界的国家民族意识和爱国情怀。特区政府会全力配合做好有关对接工作,协调特区政府及各界爱国力量,持之以恒地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让公众进一步了解国家的历史文化底蕴及全面迅速发展,并深切明白内地与香港的紧密关系。(完)
【编辑:王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