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呼和浩特10月1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石佳)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0月14日0时至24时,呼和浩特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3例(含5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无症状感染者53例,确诊病例治愈出院92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96例。截至10月14日24时,呼和浩特市现有确诊病例712例、无症状感染者3422例。
新冠肺炎感染者经专家组研判符合出院标准规定后,即可办理交接手续。各定点医院、方舱医院要提前将出院(出舱)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推送至属地旗县区,由各旗县区负责分流至乡镇(街道)、社区(村),做好接收和居家健康监测前的各项准备。
感染者出院(出舱)前要签署《知情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留医院存档,一份交患者居住地社区,一份由患者携带。出院(出舱)人员持《知情告知书》向社区报备。出院(出舱)后要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于出院(出舱)后第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社区要指导出院人员做好健康监测,跟踪了解出院人员健康状况,做好必要的康复指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需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对出院(出舱)人员健康码一律赋黄码,核酸检测阴性后及时转绿码。对于合并严重基础性疾病的出院人员,可根据医院出具的出院(出舱)意见和患者病情需要,由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系转相关医院或留院继续治疗。呼和浩特市辖区的所有医疗机构均为新冠康复者基础疾病治疗医院,各医疗机构对此类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

